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投诉 - 受理时间: 每日8:00至20:00,举报投诉电话截止时间为8月12日20:00,节假日不休息 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专门邮政信箱: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号信箱 64吴忠市市委、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64) 一、举报投诉内容 关于“利通区上桥镇罗渠村慈善大道与南环水系交口西南角有一个石料厂(不能提供准确名称)存在扬尘污染”的问题。(受理编号:) 二、责任单位、责任人 责任单位:中共利通区委利通区人民政府 责任人员: 杨松涛利通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马林忠利通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局局长 李国强利通区上桥镇党委书记 辛建平利通区上桥镇镇长 三、查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石料厂位于利通区上桥镇罗渠村,占地面积24亩,是经吴忠市人民政府同意临时从事砂石、煤炭交易的市场,由上桥镇罗渠村负责管理经营,石料厂于7月底开工建设,目前场地已基本整平,部分围墙和钢架结构大棚已初步完工,场地和入口道路将在完成全部建设后统一硬化。 (二)调查核实情况 群众反映情况基本属实。8月6日下午,利通区政府副区长杨松涛组织上桥镇党委、政府,利通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实地调查,经调查核实,该砂石场的扬尘污染,主要是50米入口没有硬化的道路上铺撒的碎石料被碾压后混入泥土,施工车辆经过后产生扬尘。建设中的砂石场存有少量用于大棚、围墙等基础建设的细砂、碎石料、水泥,无其它扬尘源。 (三)查处整改及责任追究情况 一是责令该砂石厂于8月8日前用碎石料重新对入口道路和部分有可能产生扬尘的场地进行覆盖,对施工现场的少量细砂、碎石料、水泥进行遮盖,最大限度降低扬尘。二是责成上桥镇政府进一步加强对该石料厂建设的施工管理,增加洒水车和其它洒水设备,对场地、道路进行全天洒水,确保无尘施工。三是责成利通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局、上桥镇党委、政府对该砂石场随时进行监督,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四是要求利通区上桥镇党委、政府对罗渠村砂石场建设进行规范管理,确保罗渠村砂石场在以后的建设和经营管理中加强环保措施。 65吴忠市市委、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65) 一、举报投诉内容 关于“青铜峡市大坝镇卡子庙国道广武收费站东边有几家采砂场(具体沙场名称未知)进行露天开采,产生大量扬尘”的问题。(受理编号:) 二、责任单位、责任人 责任单位:中共青铜峡市委青铜峡市人民政府 责任人员: 张克文青铜峡市政府党组成员 马晓军青铜峡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田学军青铜峡市环保局局长 三、查处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青铜峡市大坝镇卡子庙采砂场实为青铜峡镇河西卡子庙7家采石场,其中:青铜峡市凌峰商贸有限公司、青铜峡市兴荣建材有限公司2家企业已办理了石料加工项目环评,通过了环保竣工验收,环保手续齐全。青铜峡市长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宁夏盛弘砂石有限公司、青铜峡市金岭矿业有限公司、青铜峡市平安片石厂等4家石料场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但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青铜峡市九泉沟建材有限公司未办理环评和环保竣工验收手续。年6月21日,青铜峡市国土局下发了《关于做好矿山企业扬尘防治的通知》(青国土发〔〕号),要求各矿山企业制订扬尘防治方案,切实做好扬尘防治工作。 (二)调查核查情况 经调查,举报内容属实。8月6日,接到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转办单后,青铜峡市组织国土、环保执法人员对该区域采石场进行现场核查时发现,青铜峡市兴荣建材有限公司正在生产,有环保设施但未正常投入使用,现场有粉尘污染;宁夏盛弘砂石有限公司已停产,但存在“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行为;剩余5家采石场未生产,但场内石料露天堆放,均未采取覆盖防尘措施,扬尘问题突出。 (三)查处整改及责任追究情况 一是针对7家采石场环境污染问题,青铜峡市国土局立即下达了《暂停开采生产告知书》,并于8月7日对以上企业采取了断电停产措施。二是对盛弘砂石有限公司石料破碎项目“未验先投”,长通矿业、平安片石、金岭矿业、凌峰商贸4家露天堆放砂石料造成扬尘污染的违法行为,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责令5家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并分别罚款3万元。三是对兴荣建材有限公司拒不停产整顿,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且露天堆放砂石料造成扬尘污染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责令其停产整治,罚款5万元。四是对九泉沟建材有限公司未办理环评和环保竣工验收手续的行为,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罚款3万元。五是责成青铜峡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监督7家石料场于8月10日前将场内现有石料采取防扬尘措施,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六是由青铜峡市国土局负责,对以上7家矿山石料生产企业进行严格监管,要求企业对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进行彻底整改,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具备生产条件后,再行恢复生产。七是由青铜峡市国土资源局加强对卡子庙矿区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及时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有效减少扬尘污染。八是举一反三,由青铜峡市国土局、环保局组成巡查小组,定期不定期对该矿区进行巡查,对企业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拒不执行国土、环保部门处罚措施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66吴忠市市委、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66) 一、举报投诉内容 关于“盐池县王乐井乡狼子沟村郭巴线公路东边50米左右有一修防洪渠的工地,大车拉运石土,产生扬尘污染”的问题。(受理号:号) 二、责任单位、责任人 责任单位:中共盐池县委盐池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员: 吴科盐池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张立泽盐池县水务局局长 蒋刚盐池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胡建军盐池县王乐井乡乡长 三、查处情况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修防洪渠工地,位于盐池县王乐井乡狼子沟自然村郭巴线公路东侧50米处,项目名称为狼子沟村防洪工程,建设内容为长米、宽5米、深约3米的排洪沟(沟壁用沙子、水泥、石料砌固),项目施工单位为宁夏振盐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联合调查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经了解,王乐井乡狼子沟村由于地势低洼,排水不畅,雨季山洪淹没农田、房屋现象时有发生,对当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当地群众多次找到王乐井乡政府、县水务局等有关部门,要求解决该问题。为此,自治区水利厅于年6月批复专项资金90万元,用于建设狼子沟村防洪工程。该工程于年7月10日开工,计划8月底竣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工地施工现场北侧有一条长约米的沙土路(北接郭巴线),主要用于拉运沙土、水泥、石料等。土路南侧有一片农田,种植马铃薯,土路北侧20米处有10多户农户居住。施工现场堆放有约10方沙子及水泥等材料,堆放物料未采取防尘措施。检查时,施工单位已对工地运输道路采取了洒水抑尘措施。 (三)查处整改及责任追究情况 一是责令宁夏振盐水务工程有限公司立即整改,对施工、作业道路及时洒水压实,减少扬尘污染。二是要求宁夏振盐水务工程有限公司立即对堆放的物料采取覆盖、洒水等防尘降尘措施,并及时清运场地内的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对运输渣土、物料车辆进行遮盖,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三是责成盐池县水务局加强该工地施工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67吴忠市市委、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67) 一、举报投诉内容 关于“利通区吴灵西路号红星裕西小区东面的手撕土鸡馆、杨家面馆、砂锅店、烧烤店等六家餐厅产生油烟污染”的问题。(受理编号:) 二、责任单位、责任人 责任单位:中共吴忠市委吴忠市人民政府 责任人员: 王天军吴忠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马朝吴忠市环保局局长 马建忠吴忠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局长 马锐锋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三、查处情况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6家餐厅分别为勒合买提新疆大盘鸡餐厅、毛氏手撕鹅餐厅、时代心语烤吧(一品烤吧)、圆裕圆烤吧、杨二面馆和真味砂锅店,均位于红星裕西小区北大门东侧营业房(共二层)。该营业房东西两侧为商铺,北邻吴灵西路、南距红星裕西小区20号楼10米左右,均为商业营业房。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接到自治区党委督查室、自治区政府督查室转办通知后,联合调查组于8月7日21时25分对群众反映的6家餐厅进行了现场检查。其中,勒合买提新疆大盘鸡餐厅、真味砂锅店排烟烟道架至营业房楼顶,向北侧街面延伸距离较短,烟道口均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但未清洗,无清洗记录;毛氏手撕鹅餐厅、时代心语烤吧(一品烤吧)和杨二面馆排烟烟道架至营业房楼顶,但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圆裕圆烤吧正在转让中,后厨未使用。 (三)查处整改及责任追究情况 一是对勒合买提新疆大盘鸡餐厅、真味砂锅店未及时清洗油烟净化设施的问题,联合调查组下达了《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责令上述两家餐厅于8月9日之前清洗油烟净化设施,并建立健全相关记录。二是对毛氏手撕鹅餐厅、时代心语烤吧(一品烤吧)、杨二面馆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现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上述三家餐厅于8月9日之前加装油烟净化设施;三是鉴于圆裕圆烤吧正在转让、后厨未使用的情况,下达了《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要求其停止使用产生油烟的设备,立即封堵油烟排放口。四是由市环保部门牵头,联合相关单位对勒合买提新疆大盘鸡餐厅、毛氏手撕鹅餐厅、时代心语烤吧(一品烤吧)、圆裕圆烤吧、杨二面馆和真味砂锅店油烟污染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进监督,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68吴忠市市委、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68) 一、举报投诉内容 关于“青铜峡市小坝镇龙海花园小区47号楼东侧的一家人火锅、第五街音乐吧、斗鱼烧烤、建龙特色啃牛骨头、庆阳食府几家餐饮存在噪音和油烟污染,曾多次向青铜峡市环境保护局反映,但未见彻底解决”的问题。(受理编号:) 二、责任单位、责任人 责任单位:中共青铜峡市委青铜峡市人民政府 责任人员: 张克文青铜峡市政府党组成员 田学军青铜峡市环保局局长 王东青铜峡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三、查处情况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5家餐饮店所位于青铜峡市龙海商业街及利民西街。其中,青铜峡市庆阳食府、建龙特色啃牛骨头店、壹家人火锅店3家以餐饮为主,斗鱼音乐会所和第五街音乐主题酒吧以烧烤、娱乐为主,北距青铜峡市第四中学米左右,南距龙海花园小区住宅楼10米左右,东邻龙海商业街正街道。 (二)调查核查情况 经调查,举报内容基本属实。8月7日晚22时,联合调查组于当对群众反映的5家餐饮店进行现场核查。经查,青铜峡市庆阳食府营业房有三层,其2根烟道架至楼顶并向北侧延伸,烟道口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厨房风机用隔音棉处理,但其中1组风机隔音棉破损。根据现场监测,该餐厅厂界噪声敏感点(龙海小区内)为50分贝,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8)中2类标准。建龙特色啃牛骨头店营业房有二层,其2根烟道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室外安装冷风机1台。根据现场监测,该餐厅厂界噪声敏感点(龙海小区内)为56.4分贝,超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8)中2类标准。壹家人火锅店营业房有三层,其1根烟道架至楼顶,烟道口装有油烟净化设施。厨房安装风机1台,并加盖隔音房。根据现场监测显示,该餐厅厂界噪声敏感点(龙海小区内)为52分贝,超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8)中2类标准。斗鱼音乐会所营业房有二层,其1根烟道架至楼顶,烟道口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室外安装大型冷风机1台、厨房安装风机1台,根据现场监测,该餐厅厂界噪声敏感点(龙海小区内)为57.6分贝,超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8)中2类标准。第五街音乐主题酒吧营业房有二层,其1根烟道架至楼顶,烟道口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厨房安装风机1台,根据现场监测,该餐厅厂界噪声敏感点(龙海小区内)为48.8分贝,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8)中2类标准。 (三)查处整改及责任追究情况 一是针对建龙特色啃牛骨头店、壹家人火锅店、斗鱼音乐会所3家餐厅、娱乐场所噪音污染问题,由青铜峡市环保局分别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给予业主警告处罚,并责令于8月10日前全面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依法予以处罚。二是针对庆阳食府、建龙特色啃牛骨头店、斗鱼音乐会所、第五街音乐主题酒吧4家餐厅、娱乐场所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由青铜峡市环保局责令于8月10日前完成油烟治理工作。逾期未完成的,依法予以处罚。三是由青铜峡市环保局牵头,对庆阳食府、建龙特色啃牛骨头店、壹家人火锅店、斗鱼音乐会所和第五街音乐主题酒吧5家餐厅、娱乐场所存在的噪音、油烟污染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69吴忠市市委、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69) 一、举报投诉内容 关于“青铜峡市利源化工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过程中存在二氧化硫和废水超标排放”的问题。(受理编号:) 二、责任单位、责任人 责任单位:中共青铜峡市委、青铜峡市人民政府 责任人员: 张克文青铜峡市政府党组成员 杨晓明新材料基地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田学军青铜峡市环保局局长 郝文斌青铜峡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 杨富威青铜峡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三、查处情况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青铜峡市利源工贸有限公司位于青铜峡市新材料基地园区内。5年3月31日,该企业5万吨/年高效复合肥装置及新建6万吨/年硫酸(硫铁矿制酸)生产车间项目经青铜峡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6年3月通过青铜峡市环保局审批后开工建设,年建成,采用两转两吸工艺,于年通过环保竣工验收。5万吨/年高效复合肥生产线一直未建设。近年来,受硫酸产品市场需求疲软等因素影响,企业在原项目基础上改建4万吨/年稀硫酸折百处置综合利用项目。该项目于年6月12日经青铜峡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备案,年5月27日通过吴忠市环保局审批同意后建设。 (二)调查核查情况 经调查,举报内容不属实。8月7日,接到自治区区党委督查室、自治区政府督室转办单后,青铜峡市联合调查组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年国家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修正版)》,规定10万吨/年以下的硫铁矿制酸和硫磺制酸为淘汰类产业,但边远地区除外。参照《关于全国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划分名单》(国人部发〔6〕61号),青铜峡市属全国个边远地区之一,故青铜峡市利源工贸有限公司6万吨/年硫酸(硫铁矿制酸)生产线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在淘汰范围内。依据企业《项目环评报告书》中“集中收集废水到稀酸循环槽中不外排”相关规定,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均通过循环槽进行循环利用。检查时,企业6万吨/年硫酸(硫铁矿制酸)生产车间已停产,4万吨/年稀硫酸折百处置综合利用项目正在建设中。查阅企业委托的宁夏精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及青铜峡市环境监测站污染源废气监测报告单显示,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硫达标排放。核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废水收集管道有跑、冒、滴、漏现象,且原料堆场未采取围挡、覆盖等防尘措施,存在二次扬尘污染的问题。 (三)查处整改及责任追究情况 一是针对青铜峡市利源化工有限公司原料堆场未采取防扬尘措施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罚款3万元,并责令其于8月11日前对原料堆场采取防扬尘措施。二是由青铜峡市环保局督促企业对厂区环境进行整治,立即修复破损集水管道,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具备生产条件后,方可恢复生产。三是由青铜峡市环保局牵头,新材料基地管委会、工信等部门配合,进一步强化对园区企业的环保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强化环境管理,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推荐阅读: 吴忠市关于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54-63) 青铜峡市三家餐厅油烟污染被查处 雪泉乳业公司排放废水被查处 利通区黎明街商业区(财满街)五家餐厅油烟噪声扰民被查处 实习编辑强欣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