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年第二批)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为浙江省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年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列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是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之一,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个岗位14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年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学校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学校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体检工作一般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于公告之日起至年10月18日进入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在线应聘处登记(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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