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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年人社部等多部门联合下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 ——这些气温节点要知道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这些政策要求要了解 根据上述《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本文来源/宁夏新闻网、宁夏日报、新消息报综合整理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我们正在征集你身边的新闻线索!身边的温馨一幕、搞笑事件、感人瞬间、情感故事、正能量行为、不文明行为曝光等等,只要您发现并发送给我们,一经采纳我们会给您发10-元红包奖励! 投稿电话/ 点击“阅读原文”免费发布信息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