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1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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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预警,执行效果立竿见影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发出首份《预罚款通知书》

先“礼”后“兵”

近日,青铜峡法院向协助执行单位发出首份《预罚款通知书》,以惩戒预警方式,促使协助执行单位积极履行义务。

在吴某与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强制执行中,执行人员发现被执行人张某在青铜峡市某村民委员会有土地流转费,遂向该村委会送达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张某的土地流转费,但该村委会拒不履行协助义务,擅自将应提取的土地流转费支付给被执行人张某。本院发现后,遂向该村委会发出《责令协助单位追款通知书》,责令其3日内追回已付款项,该村委会逾期未追回。

鉴于在执行中多次出现村委会拒不配合法院协助执行的情形,青铜峡法院执行局及时调整执行思路,切实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精神,借鉴外地法院“锦囊妙计”,决定在正式惩戒决定作出前,以“预处罚”形式对拒不配合的村委会先行“惩戒预警”。遂及时向案涉村委会发出《预罚款通知书》,要求其在收到通知后三日内履行法定义务,如逾期仍拒不履行义务或不配合法院执行,法院将依法实施罚款5万元的惩戒措施。该村委会在收到《预罚款通知书》后,第二天便主动联系法院履行了协助执行义务。

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收入是法律规定的执行手段之一,但在执行过程中,常出现个别协助单位以内部规定、需要当事人同意等理由拒不协助配合法院执行。《预罚款通知书》的发出,既推动了案件的有力执行,又起到提醒、警示、普法的三重作用,把惩戒性、威慑性和教育性融为一体,极大的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利益,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图文:陈博远

原标题:《惩戒预警,执行效果立竿见影——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发出首份《预罚款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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