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16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为做好-学年学生学杂费的收取工作,方便学生顺利完成新学年缴费,根据上级最新收费文件,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费对象

级高职生及在校函授学生、高职扩招学生。(退役士兵及助学贷款学生,暂缓缴纳-学年学杂费,待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根据通知办理。)

二、交费方式

通过扫描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缴费   附件:《广东非税收入管理一体化-身份证查询缴费指引》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

年8月5日

文章来源:惠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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