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服务指南 1、受理机构 东平县医疗保障局 2、事项名称:权力清单所列“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医疗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支出的处罚”等8项行政处罚 3、案件查处流程 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决定-执行 4、处罚对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5、办理时限 违法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案情复杂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6、相对人权利 相对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对符合听证条件的,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7、办公地点 东平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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