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M营销求职招聘微信群 https://m.qncyw.com/show/news?id=74909 金融界消息,近日,青铜峡市青龙新型管材有限公司因发生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被青铜峡市应急管理局处以人民币50万元(¥)罚款。 据公告内容,年3月18日14时10分许,位于青铜峡工业园区区块一的青铜峡市青龙新型管材有限公司发生1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未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对安全设备未进行经常性维护,保证正常运转;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要求,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交付中心吊装工具钢丝绳发现隐患未及时处置。对吊装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未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主要证据有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青铜峡市青龙新型管材有限公司“3·18”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1份。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四十一条第一、二款、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青铜峡市青龙新型管材有限公司处人民币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青铜峡市青龙新型管材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构成了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违规行为。根据该项法律规定,青铜峡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了罚款人民币50万元(¥)的处罚决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