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 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 社会各界纷纷投入抗击疫情的行动中 但也有少数人员 在这样一个严峻的情况下 依然我行我素 把疫情当儿戏 连日来,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镇罗派出所持续加强社会面管控,确保辖区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稳。近日,沙坡头区柔远镇某村一六旬老人因寂寞无聊拨打报警电话谎报警情被镇罗派出所依法拘留。 2月4日9时许,镇罗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东园镇某村一名80岁的老人被冻死,请立即处警。接到警后,民警迅速到达东园镇某村,发现没有报警人所描述的地方。民警立即开展走访摸排工作,经与村干部核实,未有老人外出发生意外的情况。随后民警多次联系报警人,报警人电话始终处于关机状态,民警判断报警人存在谎报警情的可能。 经查,民警发现机主系柔远镇某村村民雍某,年妻子因病去世,儿女常年在外,雍某孑然一身,性格日益孤僻,年11月至今,谎报警情余次。后民警对雍某进行了心理疏导教育,雍某向民警倾诉了其多年的孤独之苦,并对其报假警的行为后悔不已。 目前,雍某涉嫌谎报警情被依法行政拘留九日。 报假警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对于故意报假警、报假案,扰乱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或者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公安机关将依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1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3项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构成刑事犯罪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沙公提醒:请珍惜有限的警力资源!! 报警电话是宝贵的警务资源,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它显得尤为重要,请大家要珍惜、爱护资源,把它留给真正有需要的人。 疫情面前不信谣,不传谣,对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轻信,更不能转发和传播。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对于蓄意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绝不姑息。 文章/视频/图片来源:平安沙坡头 声明:“情系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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