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业扶贫政策 1.土地流转。采取土地流转方式进行产业经营,前3年每亩每年原则上不少于元,4-10年、10年后每亩每年分别支付公斤、公斤红小麦或等值人民币。 2.奶牛、肉牛托管。建立奶牛、肉牛托管经营机制,通过租赁、托管经营方式,移民每户每年获得奶牛托管费元、肉牛托管费1元(托管三年),两项户均每年收益元。 3.设施温棚种植。建档立卡户承包、租赁青铜峡市辖区内设施温棚0.4亩以上,给予0元种苗等发展补助资金,每户每年只享受一次补助资金。 4.设施温棚应用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建档立卡户承包、租赁、新建设施温棚应用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的,给予元补助资金,每户每年只享受一次设施温棚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补助资金。 5.种植业发展。建档立卡户在青铜峡市辖区内流转、承包、租赁土地20亩以上发展种植业的(葡萄种植基地除外),每亩一次性给予元生产资料补贴,补助资金最多不超过0元(不得与就业创业政策重复补贴)。 6.肉牛养殖。建档立卡户在青铜峡市辖区内养殖12月龄以上肉牛,每头补助饲草料费用元,每户每年补助数量最多不超过3头,每户补助资金最多为0元。 7.犊牛繁育。建档立卡户在青铜峡市辖区内饲养1头肉牛基础母牛的养殖户,每繁育1头犊牛补贴元。 8.肉羊养殖。建档立卡户在青铜峡市辖区内养殖6月龄以上肉羊,每只补助饲草料费用元,每户每年补助数量最多不超过10只,每户补助资金最多为0元。 9.肉驴养殖。建档立卡户在青铜峡市辖区内养殖肉驴每头补助饲草料费用元,每户每年补助数量最多不超过4头,每户补助资金最多为元。 10.新型经营主体。每注册一个家庭农场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10户以上建档立卡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需吸纳10户以上建档立卡户入社),且每户增收10元以上或带动务工20人以上年务工收入每人达到7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资金。 农业农村局 咨询 二、就业创业政策 11.创办小微企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年纯收入2万元(含2万元)以上,一次性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 12.劳务中介组织补助。年度实现一次性转移建档立卡户外出就业达到20人以上,签订劳动合同实现6个月以上,就业人员个人收入达到1.5万元(含1.5万元)以上的,经审核所有工资发放到位,一次性每人元服务补贴。 13.劳务经纪人补助。有资质的劳务经纪人,年内组织建档立卡人员5人以上外出就业,且签订劳务协议和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就业人员纯收入达到1.5万元以上,经审核所有工资发放到位,按照组织建档立卡就业人数给予劳务经纪人一次性每人元服务补贴。 14.区内交通补助。务工稳定就业在1年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保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凭社保缴费凭证和用工单位出具的工作(工资)证明,每人每年一次性给予元交通补贴。 15.区外交通补助。务工稳定就业在1年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保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凭社保缴费凭证和用工单位出具的工作(工资)证明,每人每年一次性给予元交通补贴。 16.驾驶证培训补助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十二五生态移民户取得B2驾照以上每人补助0元,C1和C2驾照每人补助0元,补助年龄为18-50岁(不含在校生)。 17.培训生活补助政策。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和自治区专项能力的职业(工种),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每人每天给予40元的生活费补贴;《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和自治区专项能力职业培训以外的职业(工种),培训后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每人每天给予20元的生活费补贴。 就业服务中心 咨询 18.从事个体经营。从事个体经营或开办代加工站(点),年收入达到1.5万元(含1.5万元)以上,一次性每户给予补助0元。无固定场所但持有固定摊位证明的自主创业者,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年收入达到1.5万元(含1.5万元)以上,一次性每户给予补助元。 19.葡萄基地吸纳就业。葡萄基地承包给建档立卡户20亩以上并签订承包合同,户收入达到1.5万元(含1.5万元)以上,给予葡萄基地每户元的补助。 20.劳务中介组织输出、劳务经纪人带动、各类扶贫载体吸纳的建档立卡户务工奖励。建档立卡户务工6个月以上,年收入达到1.5万元(含1.5万元)以上,每户每年给予0元务工奖励,同一户每年只享受一次奖励。 21.葡萄基地务工奖励。建档立卡户年内承包葡萄基地20亩(含20亩)以上40亩(不含40亩)以下,年收入1.5万元(含1.5万元)以上,一次性奖励0元;年内承包葡萄基地40亩(含40亩)以上,年收入3万元(含3万元)以上,一次性奖励元。 市扶贫办 咨询 三、金融扶贫政策 22.扶贫小额信贷。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用于生产经营性发展的贷款,执行5万元以内,期限3年以内,无抵押、无担保,基准利率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同时给予财政贴息。 财政局(金融局) 咨询 四、扶贫保险政策 23.日光温棚保险。每亩保险费元,其中,群众自筹40元,保险金额为每亩0元(设施和作物各0元)。 24.基础母羊养殖保险。每只保险费30元,其中,群众自筹7.5元,保险金额为每只元。 25.种羊养殖保险。每只保险费元,其中,群众自筹30元,保险金额为每只0元。 26.奶牛、基础母牛(安格斯、西门塔尔)养殖保险。每头保险费元,其中群众自筹21元,保险金额为每头0元。 人保财险青铜峡分公司 咨询 27.家庭成员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为25元/人,意外身亡、突发疾病死亡(仅指猝死)、伤残保障金额3万元/人;意外伤害医疗费用0.3万元/人。 28.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保险费为45元/人,对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目录内医疗费用报销补偿70%;22周岁至60周岁妇女,患有原发性卵癌、原发性宫颈癌等疾病,目录内报销补偿%。年度目录内医疗费用报销限额以10万元为限。 人寿青铜峡分公司 咨询 五、健康扶贫政策 29.一免一降一兜底政策。“一免”:实行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取消住院押金。“一降”:将贫困患者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降低至0元。“一兜底”:贫困患者年度内在医疗机构发生的个人自付合规费用累计超过0元或自付比例超过10%时,超过部分由政府兜底保障。 30.“一站式”结算服务。需住院就诊的因病致贫和建档立卡户患者在住院前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卫生室或者卫生院进行身份信息登记备案,村卫生室或者卫生院备案成功后,区内住院由自治区“一站式”结算系统直接结算;在区外住院的费用,出院后持报销资料到医疗保障局窗口申请零星报销。 3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农村特困人员),按照一档缴费(年度缴费标准为元),个人缴费30元,其余由民政、财政补助。 卫健局咨询 医保局咨询 六、教育扶贫政策 32.学前教育“一免一补”政策。对建档立卡家庭、农村残疾入园幼儿,每年每生免除保教费1元,补助伙食费元。 33.学前两年资助政策。对学前大班、中班在园幼儿(当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年满四周岁以上)总人数的20%比例进行每年每生元资助。 34.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三免一补”政策。“三免”是指对义务教阶段所有学生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免教辅资料费。“一补”是对建档立卡学生、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及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生活困难的寄宿生和非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每生每年初中住宿生元、非住宿生元,小学住宿生元、非住宿生元。 35.义务教育阶段营养午餐政策。对同兴、同进、同富、同乐小学4所学校在校学生,享受免费营养午餐。 36.义务教育阶段校车免费接送政策。对农村5公里以上的学生免费乘坐校车,在邵岗中学上学的同乐村、同富村移民学生,在市七中上学的同富村、同乐村和叶盛镇学生每周五、周一安排校车免费接送。 37.普通高中补助政策。对建档立卡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农村特困救助供养、残疾4类学生,每生每年免学费元;按在校学生总数的20%比例提供国家助学金(减免学费的四类学生全部享受),每生每年平均资助标准为0元,分0元和元两个等次。 38.中职学生补助政策。对在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在籍每生每年免0元学费;按中等职业学校在校一、二年级学生总数的20%比例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0元,按10个月计算。 39.雨露计划政策。对中职、高职在校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每生每年补助0元。 40.高等教育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户籍在青铜峡市上大学的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生每年申请贷款不超过0元,不低于元;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上限10元。 教育局 咨询 七、危窑危房改造政策 41.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助1.8万元,市财政整合涉农资金补助1.2万元,每户共补助3万元;极度贫困户: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助3.6万元,市财政整合涉农资金补助0.3万元,每户共补助3.9万元;其他贫困户:由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全额补助,每户补助1.5万元。(C级危房加固改造按其他贫困户补助标准执行) 同时,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4类重点对象(含极度贫困户),由市财政每户再补助1万元,其他农村贫困户每户再补助0.5万元。其他资金由农户自筹。 住建局 咨询 八、社会救助 42.临时救助。特困供养人员:最高救助0元;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高救助0元;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高救助0元。 民政局 咨询 注:以上政策为青铜峡市扶贫政策指南的最新精简版,最终解释权归行业扶贫部门。 青铜峡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