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卫市委员会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第五十五号 (年12月11日)根据《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试行)》有关规定,受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委托,现对拟任用的2名领导干部公示如下:刘伟,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中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员、石空法庭庭长、审委会委员、副院长、党组副书记等职务。现任中宁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拟提名为沙坡头区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 李明琮,年8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历任中卫市原城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副科级)、正科级审判员、刑事审判庭庭长,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正科级审判员、刑事审判庭庭长,中宁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委会委员,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等职务。现任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拟提名为海原县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以上拟任用干部公示时间为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编辑手机短信、网上举报或来访的方式,向市委组织部举报。来信请寄:中卫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邮政编码:),或直接投入市行政中心北大门口楼梯西侧的举报箱内。举报()。短信举报手机号码:184096。举报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