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宁夏农村创业创新示范基地项目资金的公示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年第一批农业财政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年宁夏农村创业创新示范基地项目总体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市农业农村局、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项目验收组,对各县(市、区)申报的24家农村创业创新示范基地项目进行实地验收与申报材料评审,经过专家综合考评,宁夏刘三朵八宝茶科技有限公司、宁夏伊芈福肉食品有限公司、吴忠市红寺堡酒庄有限公司、宁夏东方裕兴酒庄有限公司、宁夏华昊葡萄酒有限公司、宁夏青铜峡市维加妮酒庄有限公司、宁夏盐池县春雪文化产业园有限公司、宁夏大斌家纺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符合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同意评定为“宁夏农村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并拨付每家企业项目资金20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年9月24日至9月29日,共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吴忠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的问题需明确、具体,并提供相应事实依据。吴忠市农业农村局对所反映的意见,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核查处理。 受理部门:吴忠市农业产业化服务中心 联系- 电子邮箱:wznycyz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