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8/9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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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醉驾入刑以来,在公安交管部门的严厉打击和广泛宣传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理念早已深入人心,可偏偏就有人心存侥幸,铤而走险,以身试法,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

4月2日20时20分,家住青铜峡的马某某驾驶尾号为小轿车,沿青铜峡市青铜峡镇解放街由西向东行驶,当行驶至峡光纸业公司门口时,将前方同方向在路边行走的赵某某撞伤。

 经查 

当天15时,马某某和表哥两人在饭后喝了5瓶啤酒,仍觉得不过瘾,又到青铜峡镇大街上一酒吧继续喝了起来,在马某某又喝了3、4瓶啤酒后,看天色已晚,才独自驾车回家,途经事发路段,因为酒精的作用,没有观察到前方同方向在路边行走的赵某某,导致车辆的右前侧将赵某某撞伤。事后马某某对自己酒后驾车撞伤行人的事实供认不讳。经鉴定,马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mg/ml,属醉酒驾驶。

(图片与图文无关)

目前,马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青铜峡市公安局依法决定取保侯审,并移送到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稿件由:青铜峡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袁宏波提供)

来源:平安青铜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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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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