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各地持续开展秸秆焚烧专项检查巡查,发现多地城乡区域内存在大面积、大范围焚烧秸秆现象,部分区域多处焚烧秸秆且烟尘较大,对大气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各地在禁止秸秆焚烧行为的同时,启动问责程序,推动责任落实。 网络配图 截至目前,贺兰县监察局对存有秸秆焚烧的常信乡乡长进行了诫勉谈话,给予常信乡1万元罚款,常信乡党政主要负责人每人元罚款,罚款全部交至县财政;石嘴山市农牧和监察部门分别对执行禁烧工作不力的8个责任人进行约谈、诫勉谈话和经济处罚;利通区和青铜峡纪委分别启动监督程序,共对6个乡镇16名执行禁烧工作不力的乡镇村干部进行问责;对存有秸秆焚烧的叶盛镇、陈袁滩镇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及包村干部、村党支部书记分别给予约谈提醒、诫勉谈话、扣罚现金及做出检查等处理;中卫市沙坡头区责任约谈3人、通报批评3人、提醒谈话9人,中宁县拘留3人,问责3人。 目前,自治区“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向五市分别派出执法检查组,对各地秸秆禁烧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秸秆焚烧严重的地区公开曝光,督促有关部门对禁烧责任落实不力者进行问责处理。 知识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禁止焚烧秸秆倡议书 亲爱的农民朋友们: 秸秆焚烧不仅污染空气,加剧雾霾发生,严重影响人体健康,且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存在诸多安全隐患。为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禁止焚烧秸秆,鼓励秸秆综合利用。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树立环保意识。要充分认识焚烧秸秆的严重危害,从身边做起,大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及可能面临的处罚,劝阻长辈、邻居、亲朋好友停止露天焚烧秸秆,为保护环境出一份力。 二、积极响应号召。自觉做到不在田间地头焚烧秸秆,做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敢于制止露天焚烧秸秆等行为,对不听劝阻、肆意焚烧秸秆等行为,要及时举报,携手构筑禁止秸秆焚烧的坚固防线。 三、做到变废为宝。要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积极推动农作物秸秆通过机械还田、制作有机肥等方式科学利用,做到资源不浪费。 广大农民朋友们,请积极响应号召,自觉遵守要求,坚决做到不焚烧秸秆,并勇于对发现焚烧秸秆的行为进行劝阻和及时向乡政府举报,为推进美丽西吉“蓝天碧水·绿色城乡”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你我他共同构建 蓝天碧水·绿色城乡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