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宁夏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30项措施》《宁夏公安机关服务群众30项便民利民措施》(以下简称两个“30项措施”),切实履行好职责,担负起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群众的光荣使命,更好服务“五个青铜峡”建设,全面推动全局公安工作转型升级,我局将两个“30项措施”以及我局拓展延伸“两个30项”措施细化为58项工作任务,以下是公安机关窗口便民服务6项措施: 公安机关窗口便民服务6项措施 1实施全面受理服务 当申请人资料不齐时,窗口工作人员要求补齐资料后受理,严禁拒绝受理或擅自退件。 2落实全面告知服务 窗口工作人员在发放书面告知清单时,应当进行口头说明。 3“一窗式”受理办结服务 公安机关实施受理窗口统一办理制度,对需要上报审批的申请事项,由窗口民警统一上报。严禁申请人往返窗口与公安机关之间递送资料。 4开展业务告知提醒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