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民身份证办理对象 申领人为青铜峡市户籍人员。年满十六周岁的,应当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可以申请领取。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三、申领程序 1.在政务大厅办理身份证的,申请人本人持户口本或过期身份证,穿深色小领口衣服到人像彩集室采集相片后,到公安2号窗口采集指纹信息、通过双屏显示器核对个人信息、缴费并领取收费票据、10日后本人凭票到公安4号窗口领取身份证并核验指纹。 2.身份证发放。发放身份证要求本人领取,户籍警要核对人像信息、指纹信息与申领人是否一致、合格。发放证件时,应请领证人核对身份证项目,确认无误后,在登记表上签名。 3.在户籍派出所办理身份证的,信息采集和身份证的领取在各户籍派出所进行。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初次办证、换证、到期办证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领、损坏换领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证件工本费由受理窗口民警收取,出具区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工本费票据,工本费在办证时一次性收取。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号)。 五、申领时限 在政务大厅公安窗口办理的居民身份证自办理之日起10天领取证件。临时身份证当天办理、当天领取。 六、有效期 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七、照片采集要求 我们现场为办证群众免费采集相片,要求被采集人不得穿制式服装、不得穿浅色上衣、不得戴深色镜片眼镜、不得戴有饰品,不得化妆。 八、办证地点 青铜峡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2号窗口和各户籍派出所均可办理。 九、工作时间(节假日正常休息): 政务大厅公安窗口: 上午:9:00---12:00、 下午:2:30—5:30(夏季)2:00—5:00(冬季) 各派出所工作时间为国家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 如有紧急情况,请提前拨打联系—预约办理。 十、消息早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