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监察全覆盖要求,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监督监察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青铜峡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镇、街道派出监察室行使监察权,切实将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拓展延伸。 聚焦“谁监督”,明确监察人员。市纪委监委下发《关于聘任张炜等19名同志为市纪委监委派出镇街道监察员监察室主任的通知》,聘请19名同志为市纪委监委派出乡镇、街道监察室主任、监察员,由他们开展或参与对乡镇公职人员涉嫌一般职务违法行为的调查,并提出政务处分、加强监察和进行问责的工作建议。同时,市纪委监委在全市93个村(社区)聘请名村(居)监察联络员,对乡镇的公职人员包括群众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依法履职、廉洁从政从业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聚焦“监督谁”,明确监察对象。下发《关于向镇、街道派出监察室的通知》,按照管理权限,对六类公职人员进行监察:一是辖区内乡科级以外的公务员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乡科级以外人员;二是辖区内由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乡科级以外人员;三是辖区内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四是辖区内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乡科级以外人员;五是辖区内村(居)委会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六是辖区内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实现了对本地区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聚焦“监督啥”,明确监察职责。市纪委监委派出镇、街道监察室履行监督、调查、处置三大职责,主要对辖区内乡科级以外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向市纪委监委报告并提出建议,由市纪委监委统一办理;对辖区内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乡科级以外监察对象进行问责,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乡科级领导干部存在上述行为的及时向市纪委监委报告。 聚焦“咋监督”,明确监察手段。在把握“怎么监督”上,市纪委监委派出镇、街道监察室与镇、街道纪委合署办公,独立行使监察权,可以直接采取谈话、询问、查询、调取等措施开展调查。市纪委监委派出各镇、街道监察室坚持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执纪监督监察工作以市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立案审查调查等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市纪委监委报告,确保派出监察室工作顺利推进。 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刘小媛吴春春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