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断提升青铜峡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力度,用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按照《青铜峡市政务公开监督员选聘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在集中推荐的基础上,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定数量的政务公开监督员,现就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具备一定政策水平、工作经验丰富、热心公共事务、作风公道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廉洁自律、保守秘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执行有关规章制度的群众。 2.能够坚持原则,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热心政务公开工作,能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掌握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准确实施监督检查,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二、选聘范围 青铜峡市辖区“两代表一委员”、离退休老干部、机关干部职工、村(社区)工作人员、教师、农民工及群众等各领域人士,原则上在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在选聘范围内。 三、选聘数量 20名。 四、政务公开监督员享有的权利 1.查阅全市政务公开有关制度、资料,了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收集公众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反馈情况; 3.对发现违反政务公开规定问题,以口头、电话、电子邮件、书面形式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反映,提出整改建议; 4.要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就全市政务公开具体工作作出说明。 五、政务公开监督员的义务 1.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监督; 2.积极协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做好政务公开监督评议工作; 3.参加全市政务公开监督员座谈会,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参加“政府开放日”“电视问政”等监督评议活动。 六、报名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