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11日获悉,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出台了全区城管执法人员“十条禁令”。进一步巩固提升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效果,全面落实依法行政,从严规范全区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有效提升执法和服务水平。 据了解,“十条禁令”的内容是: 严禁无证执法; 严禁单人执法; 严禁着便装执法; 严禁粗暴野蛮执法; 严禁酒后执法; 严禁越权执法; 严禁选择性执法; 严禁执法不带记录仪; 严禁包庇纵容违法违规行为; 严禁索取收受当事人财物。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明确要求,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和严肃整治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对执法过程中违反纪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问责,对不符合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条件、不适合继续从事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依法依规予以辞退或调离岗位。(记者郑峥) 来源:宁夏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