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市年度以工代训补贴公示 (第三批) 为了支持各类企业新吸纳劳动者开展以工代训,根据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宁人社发﹝58﹞号)文件要求,现有16家企业申报人以工代训补贴,通过审核,16家企业人符合以工代训标准,拟补贴元。现将第三批以工代训补贴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年12月22日至年12月27日。 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打电话、写信或来访的方式,向青铜峡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举报。来信请寄:青铜峡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二楼办公室,邮编,举报-。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附:青铜峡市以工代训补贴公示表(第三批) 青铜峡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年12月22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