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3/30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教育始于家庭。年1月1日起,《家庭教育促进法》将正式实施。就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法律责任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这意味着,从明年起,带娃这件传统“家事”将从法律层面上升为国家“大事”。同时也提醒家长,要依法带娃。

声音:家庭教育不只是物质提供

  在自治区妇联开展《关于全区家庭教育工作现状调研报告》中显示,我区很多家长在家庭教育的观念、方法等方面仍存在许多误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仍是任重而道远。

  例如,在家庭教育的观念上一方面带有较为浓厚的功利化色彩,很多家长们普遍认同“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观点支配着多数家长的教育选择活动;另一方面,当被问及家长对学习成绩、品德道德、体育与身体健康、心理和情绪、良好习惯的养成、兴趣爱好的培养、自我管理能力、处理人际关系能力等内容的重视程度时,选择“学习成绩”的比例最高,高达95.19%,选择“品德道德”的占71.13%,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家长存在“重智轻德”的倾向。

  同时,在家庭教育方法上,家长们也存在一些偏差,例如对孩子的事情包办代替,无法促进孩子的全面发展;片面采取外部奖励方式,忽略孩子内在动力的激发,很多家长会使用金钱玩具或其他物质激励,调动孩子学习或做事的积极性;加重孩子的课业负担,无法与学校教育形成合力,尤其是学校“减负”的同时,家长却明显在“增负”。但在家庭教育指导等活动中,家长参与程度明显偏低。

  《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应当   12月1日,吴忠市至善社会工作发展服务中心驻红寺堡区柳泉乡社工服务站社工田宁开始走访部分留守儿童。

  在永新村,田宁与该村儿童主任杨瑜玲一同来到王小虎家。小虎的父母长年不在身边,由爷爷奶奶照顾,而爷爷奶奶年纪较大、文化水平偏低、教育观念落后,同时又要承担繁重的家庭事务,所以管教孩子方面力不从心。“我们不识字,啥也不懂,老师布置的作业也看不懂,娃娃回来就自己写。”王小虎的爷爷王进卫说。据杨瑜玲介绍,王小虎的家庭教育能力很薄弱,除了教育孩子基本做人道理和强调行为习惯,其他内容根本无法满足,随着爷爷奶奶年龄的增长,家庭教育也会越发欠缺,像这样的孩子永新村还有好几个。

  “我们走访了柳泉乡9个村,针对像王小虎这样的家庭,会开展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等公益性家庭教育志愿服务和实践活动,并且对未成年人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和亲职能力培训,引导他们   “事实上,孩子需要的不仅是物质的丰富,更需要来自父母无条件的爱,还有亲密的亲子关系。”长年在基层做公益服务的至善社会工作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肖林认为,外出打工的父母往往把改善经济状况放在重要位置,家庭教育责任被束之高阁。对于不在父母身边的留守儿童,以及父母双方工作繁忙的双职工家庭,如何做到“亲自养育”?肖林认为,要让父母“依法带娃”,除强调父母的监护责任外,还必须给父母“依法带娃”创造条件。

吴忠市至善社会工作发展服务中心社工走访部分留守儿童家庭。

期盼:家长也希望得到支持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独木”更是难以“成林”,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是一个有机的系统,只有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一体化的教育体系,孩子的成长才能成为一片茂密的“森林”。

  面对即将实施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彭阳县第一小学三年级学生家长王女士很激动:“虽然我们总是在提倡家校合一,共育家风,可是很多家长还是会认为,孩子的成绩或者是某一个特长要远比社会公德、道德更重要。国家对家庭教育立法,要求监护人重视教育,并且要社会化扶持,我觉得这才是从根本上解决孩子的问题。”

  “当了父母后,更觉得父母是一个需要不断学习的‘职业’,要学会倾听、学习、沟通,和孩子共成长。但同时也希望社会和学校能给父母提供一些更专业、更有效的关于孩子成长的方面,例如健康、心理、运动、审美艺术等的培训学习渠道。”银川市市民张先生说。

  “家长作为孩子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位老师’,往往对孩子充满无限关爱,但是如何真正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角度去做好家庭教育工作,长期以来在立法层面一直是一个空白地带。此次《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是规范,更是指引,为我们每一个家长如何更好履行监护职责提供了更加科学、全面和权威的法律指导。”长期专注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全球儿童安全组织(中国)SK认证讲师、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耿超说。

  据耿超介绍,在他过去接触的案例中,有些家长存在严重体罚、变相体罚孩子造成伤害,有些则因为离异等原因对判归自己照顾的孩子不管不问、放任辍学等严重不良行为。“《家庭教育促进法》除了明晰各方责任外,还从家庭教育工作的制度建设、人才培养、保障支持、多方联动等各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规定,对福利机构、学校等多部门单位制定进一步的细化规定,特别是明确规定了公检法机关在办理案件中有权根据情况对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这种规定的进步意义和实践价值将远大于罚款或拘留的简单规定。”耿超说。

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耿超开展家庭教育普法活动。

  保护:家长“甩锅”涉嫌违法

  “希望你能深刻反思自己在履行监护职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与孩子的沟通,培养孩子积极健康的兴趣爱好,避免其沉迷于网络游戏,增强孩子的法律意识,发现偏差行为及时教育矫正,用爱与陪伴提升孩子的自信心和上进心……”近日,随着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宣讲,失职家长的督促监护令正式送达小刚(化名)父亲手中。

  “督促监护令”,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者受到侵害,但是又未达到撤销监护权、启动国家监护的严重程度时,由检察机关向监护人发出要求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

  今年8月,西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中发现,未成年人小刚(化名)父母离异,长期没有得到父母关爱导致教育、关爱缺失,其性格变得内向不愿与人沟通,并逐渐沉迷网络游戏,因想要配置更高的手机打游戏,便顺手拿走了超市手机。因小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但这起案件背后的家庭教育监护缺失问题不容忽视。通过深入调查评估,西夏区人民检察院集中向3名涉案未成年人父母以不公开宣告送达的方式送达了“督促监护令”,要求他们切实履行监护人责任,管护孩子健康成长。同时,为防止一发了之,西夏区检察院还将联合公安、社区、司法社工共同做好后续帮教及监督工作。

  今年,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对不积极履行监护职责和家庭教育的监护人共发放6份督促监护令,效果明显。“没有问题小孩,只有问题教育。家庭法治教育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侵害的第一道防线。通过立法,把家庭教育纳入法治轨道,对其形成有效的规范、指导和监督,将改变家庭教育靠家庭自发安排的状态,促进各方协同、形成教育合力,更好地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马蓉说,随着这部法律的颁布,家庭教育不仅仅是家务事,“依法带娃”也不再是句空话,而是有“法”可依,也为检察院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处理类似问题,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律依据。

  引导:各部门联动落实

  “《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了家庭教育各责任方均要依法履责。明确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家庭教育的职责,也规定了不履行职责的后果。这些措施将有效地促使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意识回归,更重要的是,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为主责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家庭教育工作的日常事务,还明确了配合部门的职责,从公共服务供给的角度,搭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家庭教育服务指导体系,形成多部门分工合作共同管理的模式。”自治区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相关负责人说。

  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了《关于实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的意见》,在实施“五大工程”中提出了加强家校协作,要求学校建立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每个学校至少确定一名专兼职家庭教育指导教师,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家长会,举办一次家长开放日活动。

  年,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印发了《关于完善校园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建立社区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引导家长履行家庭教育职责。

  近些年,自治区妇联积极构建自治区、市、县(区)三级家教家风建设指导服务框架体系,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妇联引领、部门联动、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家校社协同工作格局,并组织编写《家庭教育读本》《体验式家庭教育指导手册》等,邀请全国知名家庭教育专家开展线上、线下专业课程学习。同时,自治区妇联还重点打造专家、家庭教育骨干讲师、家庭教育工作者、“最美家庭”成员、志愿者5支家庭建设指导服务队伍,三年来共培训家庭教育骨干讲师及志愿者多名,通过学校区域化、社区广覆盖的形式搭建面向社会精准化服务;定期开展专题讲座、读书沙龙、亲子实践活动联合开展寒暑假“把爱带回家”儿童关爱服务活动,走访帮扶留守和困境儿童人,实施“春蕾计划”、儿童快乐家园、恒爱行动等;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在律师事务所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76个,实施“中国妇女法律援助行动”,免费办理未成年人法援案件。

携手:“家校共育”纳入工作计划

  近日,自治区教育厅发出《致广大家长的一封信》,号召家长积极学习家庭教育知识。近年来,自治区教育厅积极推进家长学校建设,目前全区92.5%以上的学校成立了家长学校,同时每年对家庭教育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并及时通报督导结果,将家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中小学校发展性评价。同时,建立“宁夏家庭教育指导师”培养机制,自治区每年至少培训名家庭教育指导教师,各中小学校要配备专兼职家庭教育教师,并积极加强与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和宁夏师范学院等高等院校对接,利用院系家庭教育学科研究来服务全区学校家庭教育工作。

  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家庭教育促进法》要求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要紧密结合、协调一致,培养孩子的独立人格、自由思想、创新意识;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共同发力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因此,自治区教育厅将以服务学生、服务家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宗旨,以提升家长素质为核心,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融入家庭教育,全面提高家庭教育质量水平,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紧密协作的教育网络。

  年以来,自治区司法厅将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等内容纳入年度普法工作安排中,拓展未成年人普法教育渠道,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了“青春伴成长、家长大讲堂”“我与父母同学法”“小手拉大手”“爱润万家·好家庭好家教好家风”宣讲等系列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家庭普法教育作用。

  青铜峡市团委普法志愿者王娜告诉记者,为做好前期准备,积极为《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精准落实夯实基础,今年初,青铜峡市团委在市域内10个社区全面成立社区少工委,覆盖率达%,制定下发《青铜峡市社区少工委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由社区党委书记和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共同担任社区少工委主任,广泛吸纳辖区内优秀党员、团员、青少年工作者和热心家长担任委员,着力构建以学校教育为龙头,家庭教育为基础,社会教育为依托的“三位一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教育模式。

石嘴山市师资培训中心举办家校共育沙龙活动。

  “家庭和学校是孩子心理健康的‘双缓冲器’‘双减’背景下,家校作为影响儿童发展最重要的系统,家校共育要充分发挥好中间系统的力量,更好地促进孩子健康成长。”12月2日,在石嘴山市师资培训中心举办的家校共育沙龙活动中,连线北京师范大学边玉芳教授与大家交流。石嘴山市师资培训中心主任邸彦春告诉记者,沙龙活动目的是促使家长更全面了解“双减”精神的内涵,更深刻地认识到无论是学校教育还是家庭教育,都要遵循教育规律,克服教育焦虑,理性确定孩子成长目标,坚持“减负”“提质”并重,凝聚“家校社”教育合力。

  石嘴山市第八中学校长闫发滨表示,以提质增效作为落实“双减”的主要途径,加强教学管理,优化作业设计,提高教学质量、提升作业管理水平等,坚持“五育并举”,切实做到“减负不减效”“减负不减质”。平罗县通伏中心学校校长佘月芬表示,作为农村学校的通伏中心小学,针对家长就“双减”政策的困惑,大力加强家校共育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家庭教育培训、讲座、学校开放日、家长读书会等,引导家长适应新变化,不断更新育儿观念,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做好“双减”中的“加法”。

  “立法不仅是为了规范家庭教育,更是为了赋能家庭教育,真正激活家庭的‘自觉’,解决家长‘为何教’‘教什么’‘怎么教’的困惑,弥补能力短板、缓解社会焦虑,确保家庭教育的专业性和系统性。只有每一个家庭的教育能力有效提升,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大环境才能有显著改善。这也正是这部新法为何要将家庭教育由旧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重要‘国事’的原因所在。”自治区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相关负责人说。(宁夏日报记者 马忠 杨超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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