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对非法集资的界定、工作机制、信息管理、监测预警、行政措施、法律责任、资金清退等方面做了进一步的完善和说明。为了增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条例》的知晓度,国家处非联办要求各级政府开展形式多样、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为此,3月18日,市处非办邀请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导、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浙江省金融法学研究会会长李有星通过“线上会议+直播”的方式为我市各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类金融机构、基层组织等近余人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进行了解读培训,吴忠成为全国首家开展《条例》“线上会议+直播”解读培训的地级市。 李有星教授从事经济法、商法领域的公司法、证券法、金融法学及金融犯罪的教学研究和实务工作多年,是国内首部融资类地方法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项目组长、编制起草人,是《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条例》(草案)立法研究课题负责人。 为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指导全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开展,市处非办组织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市直相关部门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参与热情,通过线上新媒体手段对本次培训进行了广泛动员。同心县将培训的覆盖面延伸到县(乡)、村级,进一步扩大了培训人群的受众面。青铜峡市设立了部门、乡镇的4个分会场,使学习效果更加明显。吴忠银保监分局组织银行、保险机构参与培训人数达到余人次。市金融工作局还调动我市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担保机构、证券公司共同参加了此次线上培训。 培训围绕《条例》立法目的和原则、建立监测预警平台、非法集资的行政认定与行政处置、非法集资的法律责任4个方面来展开,李教授还从行刑关系的处理、非法集资资金的清退、地方执法难及对接地方金融监管立法等重点问题进行了翔实的分析和解答。最后,李有星教授与参训学员进行了互动交流。 下一步,市处非办将调动各方力量,加大《条例》的宣传和贯彻。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